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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有保障【导读】经过反复调研论证、逐层审核,2018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新鲜出炉。 各小学、初中施教区分布图附在文字后面,不要着急,慢慢下划看吧。如果小图看不清,可以戳图放大看哦。方案较全面细致, ...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逐层审核,2018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新鲜出炉。
各小学、初中施教区分布图附在文字后面,不要着急,慢慢下划看吧。如果小图看不清,可以戳图放大看哦。方案较全面细致,请仔细阅读完。文末有咨询热线,有问题可以打电话。
友情提醒:小学和初中新生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2日、3日,千万不要错过哦!大家相互转告哦!!!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基函〔2018〕5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150号)和《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泰教规〔2016〕2号)文件精神,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8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2.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1.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2.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3.自2019年起,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4.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的;
(3)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施教区实际居住的;
(4)对今年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四、招生办法
学校招生分为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各学校按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01
施教区招生
1.小学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报名。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2.初中
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3.特殊教育
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肢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别的特殊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 7月2日-3日到所属施教区内学校登记,并经专家组诊断与评估后确定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统筹安排;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能适应普通班入学的儿童,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到相应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儿童少年,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提供定期送教上门服务。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残疾证(或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
(2)各类康复中心出具的康复评估报告(加盖机构公章与负责人签名)。
02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凭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办理报名手续。属海陵区施教区的,到海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点(设在沈毅中学内)登记,由海陵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省泰州中学附中、泰州市凤凰初中、泰州实验学校、泰州市凤凰小学施教区的,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点(初中到泰州市凤凰初中,小学到泰州实验学校)登记,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属医药高新区施教区的,到医药高新区科教局招生办公点(设在康和实验小学内)登记,由医药高新区科教局统筹安排。
报名除出具小学或初中相关报名手续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海陵区或医药高新区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2)主城区居住证;
(3)户口簿;
(4)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需提供全国学籍卡打印件。
03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同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经海陵区教育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泰州市第一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经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
04
如发现材料造假,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律统筹安排入学。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编班,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小班化教育。
2.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3.健全应急机制。各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4.加强学籍管理。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2018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施教区范围
备注: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施教区,济川路以南为“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施教区。
2.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北渔行居委会、渔行村、丁冯村、梅家垛、唐甸村、洪家垛、陈家垛、刘垛村的适龄儿童入学。朱庄小学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北朱东村、窑头村、孙金村、魏徐村的适龄儿童入学,与渔行实验学校小学部合并办学。
3.大浦小学碧桂园校区招收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的适龄儿童入学。
4.九龙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九龙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5.苏陈实验小学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苏陈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6.大冯小学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大冯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7.罡杨学校小学部招收罡杨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8.海光小学南北两个校区的施教区由海光中心小学负责划定。
9.“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实行统一招生,按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校区就读。
泰州实验学校本部招收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济川东路以南、凤凰东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泰州市凤凰小学招收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凤凰东路以南、永定东路(328国道)以北以及兴泰南路以东、翻身河以南、前进河以西、永定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泰州实验学校明珠校区招收南官河以西、引江河以东(含新建村)、老通扬运河以南、周山河以北(含龙凤家园)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备注:
1.济川路以北为海陵区施教区,济川路以南为“市直学校与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施教区。
2.渔行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新通扬运河以北城东、城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3.泰州二附中碧桂园校区招收碧桂园、泰和园、中菱村的适龄儿童入学。
4.九龙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九龙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5.苏陈中学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苏陈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6.大冯初中招收苏陈镇合并前原大冯乡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7.罡杨学校初中部招收罡杨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8.“市直学校与医药高新区学校教育共同体”实行统一招生,按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校区就读。
省泰中附中本部招收南官河以东、兴泰南路以西、济川东路以南、永定东路(328国道)以北以及兴泰南路以东、翻身河以南、前进河以西、永定路以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省泰中附中明珠校区招收南官河以西、引江河以东(含新建村)、老通扬运河以南、周山河以北(含龙凤家园)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备注:
1.寺巷中心小学施教区涵盖寺巷街道的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寺巷街道新港社区,西至屠桥、二桥,南官河以东北至周山河,南官河以西北至狮子河)。
2.康和实验小学施教区涵盖野徐镇的所有行政区域,同时还包括海军东路以南的陈庄、殷蒋等区域。
3.塘湾实验学校施教区涵盖凤凰街道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梅兴村,南至海军东路,西至鼓楼路,北至永定路)。
4.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施教区涵盖杨庄村和周山河以北的部分区域(东至鼓楼路,南至周山河,西至南官河,北至永定路)。
备注:
1.泰州市凤凰初中施教区涵盖凤凰街道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梅兴村,南至海军东路,西至泰州大道,北至永定路)。
2.泰州实验中学(初中部)施教区涵盖寺巷街道的大部分行政区域(东至泰州大道,南至寺巷街道新港社区,西至屠桥、二桥,南官河以东北至周山河,南官河以西北至狮子河)。
3.泰州市康和实验中学施教区涵盖野徐镇和海军东路以南的杨庄、陈庄、殷蒋等部分区域。
咨询电话:
海陵区教育局:86998292、86998283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89690503
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86298720、18921704496
泰州市教育局:86999883、86999848、86999800
对于报名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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