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有多重要 跟你我有啥关系? 一文讲明白
2017-03-09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就此作说明。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制定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民法总则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有哪些亮点?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啥关系?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介绍,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考虑分成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
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统领作用。本次提请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分为11章,共210条。
适用原则:有法依法 没有法律适用习惯
对于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草案规定:一是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二是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比如著作权法、专利法、保险法等,这些法律很难也不宜纳入民法典。
民事主体: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
尚未出生的孕宝宝能主张权利吗?尤其是当涉及遗产继承或是损害赔偿的时候,这个问题尤为现实。今后,这样的问题或许将不再有疑问。与民法通则相比,总则草案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总则草案还下调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规定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
诉讼时效:讨债追钱又多了一年时间
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时效期间为2年,例如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应在2年内提起诉讼。现实中,一些债务人“藏起来”,以此达到诉讼时效过期的目的。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民法总则草案明确提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受到社会传统观念影响,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家长往往不敢、不愿寻求法律保护,长期隐瞒子女受侵害的事实。等到有的受害人成年之后掌握了法律知识,打算寻求法律保护,却被告知诉讼时效期间早已届满,即使法院受理案件,依据现行诉讼时效规则,也不可能获得胜诉判决,造成终身遗恨。
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监护制度:失能成年人可以自己决定监护人
现行民法通则只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智力障碍者、失能老人等成年人的监护则一直是空白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民法总则草案中提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
民法专家梁慧星解释说,上述条款明确了成年监护制度所特有的监护人决定方式——意定监护,成年人可以在自己智力正常的时候,预先选定自己信得过的亲友或社会保障机构,待自己年老智力衰退时,由自己选定的人担任监护人。
民事权利: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草案
去年8月,“徐玉玉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关注。去年10月草案二审时,民事权利章节增设“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将个人信息明确为新的民事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三审稿沿用了该条款。
在本次提交审议的总则草案中,还明确提出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事责任:将鼓励见义勇为相关行为
为鼓励见义勇为,匡正社会风气,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草案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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