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今年首批“蜗牛奖”获奖名单公布,这9家部门(单位)上榜了…
2017-03-04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刚刚,市效能办向社会公布2017年首批“蜗牛奖”名单,这9家部门(单位)榜上有名!一起来看看吧!
认定事由:
对市民反映的小区河道污染问题处理履职不到位。
2017年1月16日,市民在靖江论坛发贴反映“有企业向自在城小区河里排污水,导致河水恶臭”,2017年1月17日、1月18日,又有市民分别就同一污染问题投诉。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五中队接到群众反复投诉后,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但未开展实质性检查,没有进行核实情况、取样检测、走访调查、排查污染源等必要的核查,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
认定事由:
对群众反映的某砖瓦厂违法生产问题查处不力。
2016年4月19日,泰兴市环保局黄桥分局经群众举报发现,泰兴市某砖瓦厂在未通过环评审批的情况下违法生产、污染环境。但该局未依法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长达8个月,导致群众多次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
认定事由:
违规支出村民自筹资金,长期拖欠某公司工程款。
兴化某公司负责兴化市兴东镇新南大桥的建设工作,大桥建设费用由省市补助资金和村民自筹资金组成,完全能够满足新南大桥建设费用支出,但兴东镇新南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代表讨论审核,擅自挪用村民自筹资金,违规用于宴请和购买烟酒等物品,导致拖欠某公司5万余元工程款长达7年时间。
认定事由:
收取门牌更换费用但不开展门牌更换工作。
2012年底,兴化市大营镇屯北村村委会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收取了村民每户10元(共计7100元)的门牌更换费用,但门牌更换工作一直没有开展,扣留群众缴纳的费用长达4年多时间,市效能办对该事项调查后,该村委会仅将费用退还给了群众。
认定事由:
对村民提交的开户申请处置不当,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2013年9月9日,兴化市合陈镇卜寨村某村民申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16年12月,到兴化市合陈供电所申请用电开户,并提供了相关材料,但兴化市合陈镇供电所在未对其开户申请认真、全面核查的情况下,拒绝其开户要求,造成该村民住房无法用电,影响了正常生活。经了解,与该村民宅基地情况相同的5户村民同样受到影响。
认定事由:
在征地补偿时存在违规操作,且长期未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公开。
2012年,高港区实施金果路(原名银杏路)建设项目,高港区许庄街道乔杨社区居委会在处理征地补偿问题时,没有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存在违规操作,且未按照征地补偿政策及村务公开制度要求,在长达3年时间内都未公开相关征地面积、补偿方案、发放标准等,在村民多次质疑投诉后仍不予答复,导致群众不断上访。
认定事由:
对村民反映的农业补助款发放错误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到位。
2014年,高港区胡庄镇丁庄村村委会在审核发放水稻等粮食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发生错误,导致某村民连续2年未领取到补助款。2016年5月,该村委会接到群众多次投诉并发现错误,但没有及时查清账目、纠正错误,直到2017年2月才整改到位,群众意见较大。
认定事由:
工作马虎导致违章信息登记错误,且没有及时更正到位。
2016年4月,姜堰交警大队蒋垛中队工作人员将车辆的违章信息登记错误,工作马虎、不负责任,当事人多次向该中队反映,该中队虽然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但没有及时更正到位,导致违章信息8个月后才予以撤销。
认定事由: 未按协议及时履行涉及企业项目建设中的有关事项,且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力。 2015年8月,某企业以600万元/年租用姜堰区白米镇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的厂房,投资1.38亿元新建工业项目,租期20年。姜堰区白米镇装备园区管委会缺乏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执行协议时打折扣,导致在企业投产半年后,供电和相关设施安装仍然没有到位。对企业提出因他人违建导致厂区无法封闭的投诉,虽三次下达停工通知书,但后续监管流于形式,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
自去年4月设立“蜗牛奖”以来,我市先后颁发了三批“蜗牛奖”,涉及的30个部门和单位,都正视问题,立行立改。
“拒做蜗牛,争当奔牛,甘为孺子牛”,正成为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和单位作风效能建设的追求,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马上就办”,一些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
毋庸置疑,通过一年的实施,“蜗牛奖”评定已经成为我市负向激励作风效能提升,倒逼各项工作快推进快落实的有效机制。
-- The end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