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灯光设计的原则 室内灯光设置要点

2021-02-24 来源:网络


一、室内灯光设计的原则


1、功能性原则


照明设计应满足室内光环境的使用要求,针对不同的功能空间,选择合适的光源、灯具及布置方式,达到该空间的照度要求,提高空间的光环境质量。


照度:表示单位面积上接受的光通量成为照度。


光通量:表示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向周围空间辐射出去的并使人眼产生光感的能量,称为光通量。


光通量主要表征光源或发光体发射光的强弱,而照度是用来表示被照面上接收光的强弱,是描述被照明(工作面)上被照射程度的光学量。


2、艺术性原则


照明设施具有装饰空间、烘托气氛的功能。灯光设计要尽可能的配合室内设计,满足室内装饰照明的要求,从而体现光与空间的艺术效果。



二、室内灯光设置要点


1、要考虑各个空间的亮度


① 起居室(客厅):人们经常活动的空间,所以要亮点;


② 卧室:休息的地方,亮度要求不太高;


③ 餐厅:要综合考虑,一般只要中等的亮度就够了,但桌面上的亮度应适当提高,否则连菜都看不清;


④ 厨房:要有足够的亮度,而且宜设置局部照明;


⑤ 卫生间:要求一般,如果有特殊要求,如化妆等需要设置局部照明;


⑥ 书房:以功能性为主,为了减轻长时间阅读或工作所造成的眼睛疲劳,应考虑色温较接近造成和太阳光的照明。


2、不要刺眼


家里照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灯光永远不要刺眼。


所有的光源,都不能是裸露的灯泡,如果是吸顶灯或筒灯这种均匀的光照,一定要带有柔光罩。如果是射灯这种指向性的光照,一定需要经过角度调整,至少不能在我们经常活动的区域。


3、主次分明


室内空间有主有次,为凸显主要空间的主导地位,在照明的组织方式、灯具的配光效果等方面,应做到主次分明,主要空间可依酌情丰富,次要空间在处理灯光上要适度降低,形成光环境的主次差别。但是要遵循与主要空间统一的原则,不可以相差甚远。


4、满足空间公共性和私密性照度的要求


空间照明应与空间使用对象的特征相符合。利用灯光的扬抑处理,将不同区域的照度按功能进行区别对待,形成满足使用要求而又具有节奏感的光环境。提高照度,满足人流集中和流动性强的空间的需求。而适当降低照度可以给人以怡静、舒适的感觉,以满足人们对私密性的要求。


5、利用灯光效果改善空间的尺度感


小面积的空间,在灯光设计时应采取均匀布光的形式,提供高亮度、式长、宽、高三维方向照度分布得相对平均,有扩展空间尺度的效果。对于低矮顶棚,可采用高照度的处理使得空间的纵向延伸感得到加强。对于悠长走廊的处理,可在墙面进行分段亮化处理,可化解走廊的深邃感。


6、设计灯光要根据采用的装潢材料及材料表面的肌理


考虑到灯光反射到家具或装饰品上的角度及效果,结合装饰材料的材质可以更好地使室内灯光艺术性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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